主题: [原创]酒壶倒悬

  • 将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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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6/12 9: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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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壶倒悬之一


    二十多年前我在一个小城居住的时候,有几个固定的酒友。S是其中一个。
    那时候我年轻,还算能喝点,也不怕走路。有时候为了能和S一聚,不惜从城北骑自行车赶到城南。
    小城是坐落在四面树木葱茏大山包裹的盆地里的,我进城必须从城北走一段鸡肠子般的土路后,才能搬着车子过高高的铁路,要说明的是,在土路上只能推着车行走,因为它除了窄到不能两个人并行,还靠在一个弯弯曲曲的斜坡上并且凹凸不平外。有好几次我喝多了回来时,连任带车滚到沟里。
    不过我并不在意。因为那沟并不深,即便掉下去也没什么危险。另外,小城里生活的人喝多了是很常见的——这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扯远了,还说进城的路。过了铁路,当脚落到铁路南的时候,我多半会骄傲一下的。即便在我今天看来,小城也算最质朴的城市。这个时候,我会跨上车子沿着一条从百货站院里伸出来,上面布满水坑的土路七扭八拐向南奔,我说的骑车要七扭八拐,除了是绕那些水坑,还要躲避游荡在水坑旁边的那些脏兮兮的鸭子,好在这条路不是很长,大概两分钟后,就上了小城最为中心才能有的水泥路。
    前面说过,S家住城南。这就是说,穿过城里的水泥路再往南,我还是要走一段土路的。不过这段土路比较好走,宽敞且平坦。但也有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每当有车路过身边的时候,会托起一条长长的灰尘,车过去后,不管我怎么小心避让,这条灰带都会把我罩在里面,等到了S家的时候,我几乎就是没花一分钱而染了头发。
    S见到我,会站起身来慢悠悠骂:草,看你这熊样。我嘿嘿笑着,看着他给我打水,让我洗头洗脸。
    S差不多大我20岁,我一直是管他叫叔叔的。所以,他骂我时,也是带有呵护的语气。另外,他是外科医生,看不得我全身脏兮兮的样子。
    我现在讲S的事时,他好像就坐在我对面的屏幕里,一边喝着酒,一边平静地看我讲他的故事。所以,我叙述他的故事时很有压力,甚至不敢有稍微的夸张,我觉得对故去的朋友,该真诚地描述。
    S是多才多艺的那种人。在我看来,外科医生,大多心灵手巧。S自然也不例外。我最为推崇的是他炒得一手好菜。当然,最先提到这个,是因为我能因为他的这个手艺而跟着沾光。其次是他的京剧唱的很好。有时候我俩一起喝多了,他会晃悠着站起来,先用手势制止我天南地北的胡侃,然后清清嗓子,有板有眼地用手指着我唱到:这个女人哪不寻常……
    “我没你老人家这份雅兴。”
    我打断他是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因为我根本不会唱。不会唱,自然是要被罚酒的。
    S这时全然不管我是叫他叔叔的。比方说,他见我制止他并且把他面前的酒杯倒满时,他会颤巍巍端起酒杯接着唱:这小刁,一点面子也不讲……即便我躲出去假装撒尿,回来后,他会依然接着唱:刁德一搞的什么鬼花样……
    说实话,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唱京剧的时候是真醉还是假醉。这是因为有好几次在他颤悠悠站在桌子边唱的正起劲时被医院的护士叫走,我像个淘气的孩子那样一路跟在他们的后面去距离他家不远的医院看。他在街上走时,两腿轻飘飘,常常是一条腿踩在街的左边,另一条会蹩在前边,这样重心不稳定很容易摔倒,但他就是不倒。而在他一进入那座充满了来苏尔味道的大楼时,他的脚步会忽然清醒过来。直到他从那座楼里出来的时候,脚步又开始踉跄起来。
    S曾醉酒后给我做过手术。当然,这样的手术不能称其为手术,用S现场的话说:对你这点小毛病,就像兽医看待——劁猪割卵子那样简单。实际上,在他的鼓动下,我开始也是这样认为的。但直到我疼得满头的汗像水浇的那样时,S才说,事情有些麻烦了。
    情况是这样的:那天星期天下午,我去找S喝酒,家里没有,自然就去了医院,果真,他在。他因为刚借着中午的酒劲儿给一个疼得满地打滚的家伙做完阑尾切除手术,正歪斜着靠在椅子上喝茶,我进来,他说一会儿再看看那人就回家接着喝。我嬉皮笑脸地上前纠缠他说,先别回去,我的耳朵后面长了个粉瘤,你就再辛苦一下,帮我弄掉它。
    S说当然可以,这样的小事,三分钟就可以搞定。不过,你要先打上麻药。
    他说这话的时候,麻醉师正好进来,巧的是他手上正好端着麻药。我觉得S说既然只用3分钟就能搞定,何必用麻药呢。
    S见我坚持不用麻药,也觉得要是非让我打上倒是有些瞧不起我了。
    我后来知道,当S消完毒一刀下去的时候,就知道麻烦来了。原因是那粉瘤已经破碎,要摘除里面的内膜,颇需要些时间。事实上,S在给我一刀时,我并没觉得很痛,到是他在用镊子一点一点往外拽那破碎的内膜时,我有了揪心的疼。
    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才真正领会到痛和疼之间的巨大差别。我的理解是,痛来的凶猛,撕心裂肺,它可以使你昏死过去。但疼就是另一码事了,他手里那镊子拽一下,我就感觉从伤口那伸出一根细细的线,S一拽这头,我的心就被小刀剜了一下。
    所以,在半个多小时后,S给我包好站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酒递给我,并说,你小子很坚强,一声没吭算个爷们。S这样讲话时,已经不像个医生,更不像是长辈,我觉得他这话是拿我当哥们才说的。我被他鼓励的开心,一时忘了疼,学他干杯的样子,一下就咕咚到肚里半瓶。
    我的确觉得,当年S喝酒的姿态爽快又潇洒,端起酒杯,基本是一个字——干!很男人。我有好几次觉得应该给他发一枚真诚奖章,因为酒品见人品这老祖宗发明的话,是理论依据的。
    后来,我真的把这个想法告诉了S,他那时正在唱: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人一走,茶就凉……
    真让他给说着了:人一走,茶就凉。我后来调到上百公里外的地方混饭,但每年扔能和他聚上一、两次。每次见面,他依旧是高兴了就唱“……司令的洪福广,方能遇难又呈祥……”再后来,我离开了小城到几千公里外的海边混日子,就再也没见过他……
    再也没见过意味着永远也见不到我这位忘年酒友了。因为在我离开小城的几年后,他忽然暴病离世,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突然离去,是不是与喝酒有关……
    


[此贴被将岷于2010-6-12 9:57:23编辑过] 
  
  • 将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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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6/12 9: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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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壶倒悬之三

    我第一次喝酒时是在猞猁家。

    那一天,忘记了猞猁的父母为什么不在家。

    他端起他父亲习惯用的小酒杯时对我说:“咱俩喝多少都没关系,完事我往酒瓶里面兑水。”我当时是翘着腿坐在他对面的,我听他夸张地边说边比划,想笑,但没敢。于是我假装看窗外,看窗外的阳光是如何穿透他父亲的酒瓶。在透明的酒瓶里,有颤巍巍像风吹水面留下来的细小波纹。透过窗玻璃,隔着过道的小院里有个半透明的塑料棚,那里面种着黄瓜。顺着敞开的塑料棚门溜进去的风,把黄瓜秧上的叶子,也吹的微微颤动。我悄悄地吧嗒了一下嘴,在我的口里,还有趁猞猁翻箱倒柜——找他父亲下酒时才舍得吃的花生米时,悄悄送到嘴里留下的那个黄瓜扭的清香。细细品,嘴唇上能感觉有涩涩的淡淡苦味。

    猞猁又说,你放心喝,完事我,我往酒壶里面兑水,我家老头发现不了。不知道为什么,猞猁说这遍的时候,有些不自然的磕巴。说完,他就给我面前和他那个一样大小的杯子里倒酒。我把翘着的腿拿下来,感觉自己脸红了,头上开始冒汗。猞猁后来假装埋怨我说,那次不该喝一杯酒就顺着尿道跑了。所以,我平生第一次喝酒的记忆里,永远写着是一杯。一杯大概是三钱的量,这还把我哆哆嗦嗦从杯里洒出的酒都算在了里面。

    那次我喝完酒后没敢回家。天气很暖和,我顺着他家门前的胡同,直接就奔到了山里,我在羊肠子般的山路上走来走去,我的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对着路边那些疯长的野草一通猛扫。分析当时的目的是:不服?揍你!

    后来有些累了我就把自己弄成手里的那根木棍的样子,直挺挺躺在了草丛里。透过一片悠悠荡荡直奔我过来的白云,我眼前忽然就有了天空在摇摇晃晃的感觉,好像我变成了一个忽忽悠悠在天上飞的气球……不管怎么说吧,我的脑子里除了忽忽悠悠外,还是能想起猞猁说往他父亲酒壶里兑水的那句话:咳,这小子一定得挨打。

    那一年我12岁。猞猁是属鼠的,应该大我4岁。第二天早上,我隔着淡雾,看见猞猁一瘸一拐并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地背着书包去上学,就猜出发生了什么——早上我远远看见他时的情形就是这样。

    但猞猁是那种记吃不记打的家伙。

    没用半个月,他在我家的后院外鬼鬼祟祟地出现,隔着木杖子,他对我比划了一个干杯的手势。我见到这个手势——好像自己挨了打,忙拼命地晃荡脑袋——因为我确实感到了害怕。我惟一能选择做的,就是关上窗子。后来猞猁什么时候走的,我就不知道了。

    不过,我和猞猁喝酒的故事还没讲完。大概是过了一年吧,下雨天,猞猁穿着雨衣、雨靴找到我,说去粮库打野鸽子。猞猁那时候刚送了我一对鸽子,我对他比较感激,忙也穿上父亲那肥大的雨衣,跟着他就走了。

    我和他能公然坐在他家大方地喝酒,就是从这次所谓的打野鸽子的故事开始的。猞猁的雨衣里,藏着一把气枪,猞猁说,出门没有空手回来的时候。我知道他的枪法很准。快到铁道口时,不知是谁家的鸡蹲杖子下避雨打瞌睡,我弯腰假装捡石头吓唬它时,它正要跑,但是晚了,猞猁伸手就给它一枪,正好打到鸡脑袋上,猞猁快乐地回过身对我打了个榧子说:“回家。”

    他说的回家,自然是他的家。当他把抱在怀里的那只鸡扔给他母亲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脸上有得意的傲慢之色。这时候,他又打了个榧子,对他母亲说:“炖上。”

    这个时候,天空有一片低沉又浓黑的云彩遮在了房顶,随后,是一声炸雷,紧跟着,硬币大小的雨点砸在了房顶上,砸的房顶上的油毡纸噼噼啪啪响个不停。

    雨稍微小一点的时候,猞猁又穿上雨衣、雨靴怀里藏着那把气枪出去了。不过,这次他没那么幸运,他是被一个大汉在后面撵着,抱头鼠窜逃回家的。即便如此,他也没把怀里的那只肥大的公鸡扔掉。在闪身窜进门的那一刻,他把那只肥大的公鸡,扔进了房檐下的鸡笼。

    那大汉怎肯罢休。叉腰,面色狰狞地站在门外破口大骂。并放出狠话,说不把鸡交出来,就铲平了这座房子。

    猞猁的母亲起初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惊奇地挑起眉毛,隔着那长长的过道,扬手招呼那大汉进来,并指着鸡笼厉声喝道:这些都是偷来的,你自己看吧,那只是你家的,你把它拿走。

    也就是在这一刻,在屋里听见怒骂声,猞猁的那些哥哥姐姐一股脑都围了上来。大汉左右前后看了看,脸上由愤怒开始变得沮丧无比,进而惊慌地后腿几步,猛地转身逃走。猞猁母亲叹息着摇了摇头,踮起脚尖冲着大汉逃去的背影喊着:慢点,下雨了,路滑。以后没事来玩……

    我的脸热辣辣的,并孤零零地躲在一旁羞愧无比地看着刚发生的这一切,以至忘记了回家。

    吃饭的时候,从里屋晃悠着走出来的猞猁父亲,很慈祥地把我让他了他的一旁,在鼓励我喝下他亲手给我到上的那杯酒时说了句:这酒很好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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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光
  • 发表于:2010/6/12 16: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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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问候楼主!

欣赏美文。酒是好东西,但也应该适量饮用,适可而止。不知楼主现在还豪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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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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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6/12 18: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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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月光baiweirensheng 发表于 2010-6-12 16:41:30 :
好久不见,问候楼主!

欣赏美文。酒是好东西,但也应该适量饮用,适可而止。不知楼主现在还豪饮吗?



呵呵呵呵呵,基本废了。前些日子去喀左,每顿只敢喝两瓶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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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飞车
  • 发表于:2010/6/12 20: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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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楼主对那些朋友的回忆,其中有无限的感慨,对那些饮酒过度以至于失去生命的朋友深深惋惜。所以说,适量饮酒,珍惜自己,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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