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如此开国人感情的玩笑!
今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图片新闻,现将新闻摘录如下:
郑州一广告商三周年店庆让“日本兵”和“新四军”共同捧场,播日本歌 作秀,这一行为遭到过往路人和围观群众的质疑。警方赶到后没收了店庆用的仿真枪支,店庆草草收场。群众不满,责怪作秀老板“商家店庆,怎么会让‘日本兵’捧场!”一位张先生说,商家店庆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不尊重历史,拿国人的感情开玩笑,那商家的玩笑开得太过头了。张先生的看法得到了很多市民的赞同,一位姓刘的市民说:“日本侵略中国的历史是永远留在国人心中的痛,现在,国人不允许有人来篡改历史,更不能容忍那些曾经的侵略者,耀武扬威的在中国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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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的孟国涛律师认为,任何一项民事法律行为,都要符合中国的公序良俗。《广告法》和《民法》都有这样的规定,现在,广告商通过这样的方式宣传自己,显然没有正视历史,没有考虑到二战时对方对中国人民的伤害,这种已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商家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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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各位看后作何感想,这个商家做出如此无耻的行径,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觉得不先把他拉来痛打一顿、再把他家放火烧了就不解心头之恨!作为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不会容忍这种行为的。
现在,有许多人忘记了那段曾经给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广大亚洲人民造成沉痛灾难的历史。“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 ,他这样做还有何颜面去见自己的祖宗!我们不能容忍一切有损国人感情的事情发生,对这个商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给予严厉制裁,吊销其经营许可。
勿忘国耻!兴我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