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二中学生伤害(致死)案昨日在县法院开庭,不公开审理完毕。

  • lnkzy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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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8579
  • 回复:8
  • 发表于:2006/9/14 19:04:43
  • 来自:辽宁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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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喀左县二中学生、被告人×××被控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喀左县法院已于2006年9月13日开庭,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洪军、实习律师赵廷波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辩护。公诉人意见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但有自首情节,并属于未成年犯罪;辩护人意见为: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特殊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不日,本案将经合议庭合议后做出判决。

 

 





  
  • 月光
  • 发表于:2006/9/14 22:08:19
  • 来自:辽宁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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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枫
  • 发表于:2006/9/15 7:22:22
  • 来自:辽宁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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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就这样吧!辛苦大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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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灵家园
  • 发表于:2006/9/15 9:07:55
  • 来自:辽宁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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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特殊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是的,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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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nkzyhj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06/9/19 18:10:44
  • 来自:辽宁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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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判决后,本人将在博客中发布关于判决结果的消息.敬请关心本案的网友光临.谢谢上面三位网友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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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nkzyhj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06/9/26 19:01:15
  • 来自:辽宁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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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喀左县法院对二中学生伤害(致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详情待明日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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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糊涂仙
  • 发表于:2007/6/15 9:30:05
  • 来自:上海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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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撞人的同学承担主要责任,当然他的是由其监护人承担,学校要承担次要责任,楼主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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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后青春时代7
  • 发表于:2008/1/9 12:51:16
  • 来自:河北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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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思考的是,现在的孩子到底怎么了,是家长的责任还是学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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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 敏
  • 发表于:2008/1/10 8:00:57
  • 来自:辽宁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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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Vampire精灵 发表于 2008-1-9 12:51:16 :

我们应该思考的是,现在的孩子到底怎么了,是家长的责任还是学校的责任。


           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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