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二中学生伤害(致死)案,法院今日宣判

  • lnkzy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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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2
  • 发表于:2006/9/26 19:06:47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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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法院今日对二中学生伤害(致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T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补偿费的60%39684元。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不服准备提出上诉。因扫描设备出了故障,故待修好后,再将把判决书上传到本论坛。辩护词也将发到法制园地。.

[此贴被系统隐士于2006-9-27 11:03:19编辑过]
  
  • 月光
  • 发表于:2006/9/26 20:37:00
  • 来自:辽宁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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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系统隐士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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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灵家园
  • 发表于:2006/9/27 7:38:46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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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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