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遭遇高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新的《义务教育法》选择在中,小开学之际实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新《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将素质教育写入法律,还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法律要求予以明确。这些新的举措,将对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次将素质教育以法律的形式来展现,把素质教育从一般的政策指导提高到法律的层面,意义非同一般,以后的教育政策,教材改革可能都要围绕着素质教育来进行。可是,不要忘了还有中考,高考两个最实际的指挥棒。素质教育和中考,高考不能说是完全对立,但中考和高考的模式,完全是应试教育的产物。最现实的情况是:教师的教学质量完全以升学率为标准;学生的好坏也以考分为标准。没有高的升学率,没有好的考分,素质教育搞的再好也是枉然。
因此,不对中考,高考模式进行改革,素质教育将很难实施。一旦将素质教育加入中考,高考中,又会出现什么情况,不用我说,大家也会很清楚,各种教育腐败和造假就将纷纷出笼。现在的中考,高考加分就存在很多的虚假:省三好学生造假,省优秀学生干部造假,国家二级运动员造假等等。
所以,新的《义务教育法》也就是说素质教育遭遇中考,高考后,能否顺利实施,在这里要打个问号。
九年义务教育应该和中考和高考有机的结合。也就是素质教育要和中考,高考形成一个整体,这样的教育才是完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