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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3/5/10 13: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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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出租车经营权招标公告》的异议 《建平县出租车经营权招标公告》中的出租车经营权已经内部为定,建平县副县长张志才、建平县交通局局长、建平县交通局副局长、建平县运管所所长等领导已经将三个标包(标包1:100辆、标包2:100辆、标包3:200辆)分别许诺给苏威(矿主)、宫玉海(矿主)、张瑞山(凯信汽贸)三人。招标公告中为三人量身定做投标标准,对于未取得客运企业资质的人开绿灯。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本次招标并非科研项目,因此将未取得客运企业资质的自然人作为招标对象是违法行为,另外《国家道路运输法》对于出租车经营权招标事宜也有明确规定。全国范围内出租车经营权招标项目还没有一次是可以对没有取得客运企业资质的自然人招标的,建平的这次招标也算是独出心裁,这对于朝阳地区内已经取得客运企业资质的合法的出租车公司是不公平的。 另外,据知情人士在建平在线网站发帖(网址: http://www.jpzx.cn/forum/thread-7017209-1-1.html)表明,“凯信汽贸运作成立出租车公司从省到县里走门路,已经花掉一百多万元,成立新出租车公司是板上钉钉的事。出租车车型也已经敲定了,为本汽贸公司经销的长城腾翼C30。” 还没有招标就已经定下来是谁中标和中标后使用的车型,这里面肯定存在问题,不知道县长、局长、所长等人收受了多少贿赂。我们希望相关领导和纪检部门能认真查清此事,以给我们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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