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辽宁文学院建院三十周年辽宁作家书画展征集作品通知

  • 金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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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8/22 10:42:54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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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文学院建院三十周年辽宁作家书画展征集作品通知

时间:2014-07-03 14:36      来源:辽宁作家网

2014年是辽宁文学院建院三十周年,三十年来,在辽宁作家协会领导下,在辽宁作家协会各部门的有力配合下,辽宁文学院在人才培养、签约作家管理、各类文学活动开展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辽宁文学院拟以此为契机,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举办辽宁作家书画展,是多种纪念活动中重要的一项。我们拟通过这样的活动为辽宁作家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书画创作成果的舞台,提高辽宁文学院的影响力、增强辽宁文学院的凝聚力,活跃辽宁文学界的艺术气氛,从而推动辽宁文学事业健康发展。
  从即日起,这项活动正式启动,开始向全省作家征集作品。
  本次书画展拟于辽宁文学院建院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庆典当日(2014年10月中旬)开展,至2014年年末结束,展览地点设在辽宁文学院多功能厅。辽宁作家网将开辟专栏,集中刊发参展作品。
  一、参展对象
  凡辽宁作家协会会员均可参展。
  二、征集作品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20日,为作品征集时间。
  三、参展作品内容和形式
  1、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板画及多种特殊材质的画作。
  2、书法作品,包括各种形式的书法作品。
  要求:(1)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健康活泼,不得有淫秽、低俗、颓废等不健康内容;(2)反映中国传统文化,或具有时代精神,能够传播正能量;(3)近期创作的作品。
  四、参展方式
  1、作品送达
  参展者可将作品于作品征集时间内邮寄到或送到辽宁文学院“建院三十周年纪念活动组委会”; 欢迎已经装裱好的作品参展。
参展者需随作品提供一份个人简介,包括个人简历、文学创作成就、书画创作成就。字数在二百字以内。
  2、展出及作品后续处理
  辽宁文学院将对参展作品妥善处理,或留作纪念品,或在展出期间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收入归创作者所有。
 
  辽宁文学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53号 邮编:110031
  联系人:郝万民
  联系电话:024-86617411
  
  • 月光
  • 发表于:2014/8/23 15:41:33
  • 来自:辽宁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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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抱月天骄
  • 发表于:2014/8/24 20:24:32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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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市以上会员都可投稿,此活动效果会更好,影响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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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卜算子
  • 发表于:2014/9/3 13:47:42
  • 来自:辽宁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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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话咨询郝先生,是辽宁作协会员,当然也有市县作协会员,即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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