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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4/30 1:22:27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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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写亦苦,不写亦苦 好久不写文章,无法和人交流,深感对不住朋友。但也没有办法,我常想,人写文章就好比母鸡下蛋,母鸡是因为体内先怀了蛋——那时候想不下都难——这才下出蛋来。但若母鸡体内本来没有蛋,一定要下一个出来,以便给大家交流,那最后就不定憋出个什么玩意。因此写文章这种活计和做其它事不同,需要头脑里先有了一些东西,所谓胸有成竹,那个时候有了冲动,不吐不快,文章自然就形成了。其实文章不只是一些纸,不只是一些文字、一个帖子,它更多的是生活、是血肉、是人的灵魂、是社会的良知。 但人写文章和母鸡下蛋也有不同之处,母鸡下蛋可以蛋蛋相同,而人写文章却不能千篇一律。母鸡下蛋求同,人写文章求异,不仅要异于别人,还要异于自己。同一个人的作品,昨天,今天,明天应该是不一样的,不断地创造和超越才有意义。虽然我知道写文章是一件“痛并快乐着”的美事儿,但由于俗事缠身,居然没有什么好写的,心中一片空白,更遑论什么创造与超越,只好对不住各位朋友了。 是写亦苦,不写亦苦,然则何时而乐耶?我不知道。
二,吃狗,还是吃牛 胡也频在《因我心未死》中写道: 友谊等于死狗 遗弃于荒丘之深壑 唯有巧言与谄笑 方是这人间之宝藏 看来胡也频那个时代对狗是不太尊重的。然而最近这些年狗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身价比不过一把名贵犬种的狗毛。为什么政府和媒体整天喊“以人为本”?就是因为如果再不抓紧这样主张的话,我们的主流价值观就要变成“以狗为本”了。 前些日子好多爱狗人士大发悲悯之心,不惜暴力阻断交通,跑到高速公路上去解救被贩卖的狗,还声称这是在“执法”,我想即使真的是工商执法部门去执法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脾气的。爱狗人士还痛批吃狗肉的行为,呼吁早日立法禁止吃狗。说美国人就不吃狗,人家专门吃牛;说美国人都带头来中国参加救狗运动了;说美国人对待狗已经到了称呼狗为儿子的程度,我们应该奋起直追云云。 这让我不禁哑然失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篇提倡性开放的文章,也是以他想象中的西方国家为榜样的。说中国人虚伪,谈性色变,看一看中国人生的那么多孩子就知道他们在夜里都干些什么勾当了。我没有去西方考察过他们是怎么性开放的,但我以为西方也是有他们公认的伦理观念的,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性事就是被当做“性丑闻”而不是“性佳话”来传播的,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且西方也有黑暗面,他们的杨梅大疮流出来的也是脓血,而不是香甜的蜜水。和美国比经济实力比军事实力我们兴许不是对手,可是要比脱裤子我们和他还是有一拼的,用不着学他。只是人类经过了数十万年的进化才把裤子穿上的,还是不要轻易脱掉它为好。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提倡禁食狗肉也和提倡性开放一样,只要有必要大家都可以轻易做到的。今后吃大骨头的时候请狗先啃,狗啃剩下的人再啃。这样做可能有点难度,但称呼狗为儿子是不需要任何成本的,为了赶英超美起见我们甚至不在乎称呼狗为祖宗,反正人和狗都是脊椎动物,只要祖先牌位不责怪,这样称呼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差错。问题是我们没有必要事事学老美。而老美也不是全体都不吃狗。即便他们都不吃狗却大都吃牛。牛有何罪,缘何独独令其觳觫而被食?万一哪一天老美良心发现变了卦,反过来因为爱牛而去吃狗,我们可如何是好?印度人不吃牛,他们是否应该到美国去参加救牛行动呢?回族朋友不吃猪,他们是否可以到养殖场去解救生猪呢?就算我们全体人类都放弃了人体所必须的动物蛋白的摄入,不再食肉了,可是狼还在吃羊,狮子还在吃鹿,猫还在吃老鼠,蚊子还在叮食您宝贵的血液,你管还是不管呢? 美国人当然有好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我们尤其应该学学人家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在主张自己的理念的时候要知道尊重别人的权利,把自己的主张强加于人是不对的。还有,就是要学着老美那样,把你“儿子”拉在大街上的狗屎处理好,免得招苍蝇污染了别人的视线。20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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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鸡下蛋求同,人写文章求异,不仅要异于别人,还要异于自己。”这个提法很新,呵呵,我最近还真的生不出“蛋”来呢。不是心里没想法,是经常有写的冲动,但一拿起笔来或者握住鼠标,很多话又都烟消云散了。人都说下笔千言一挥而就,我是心有千言提笔忘字。无奈,权且把自己这种生不出蛋的现象叫做“营养缺失”吧,胸中无墨的表现。 至于吃狗还是牛,最好都别吃。动物是有灵性的,特别是我们身边的动物,怎舍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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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堪称一绝不愧于【荒唐王爷】之称。 一则;关于写东西,比喻形象,要写的东西很多,如果静不下心来,琐事缠身,作者又要求自己的东西别具一格,写出自己的特点,不能平淡无奇,所以觉得很难,其实这就是与众不同,(要求高,有质量) 二则;关于吃肉的问题,无论吃牛还是吃狗,都不重要,还是“以人为本”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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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似温软软的一堆棉布,里面的锥子可是没少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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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第一篇,我看可以加“精荐”了。好厉害的杂文,真是一把刀子,老周又如何呢?我就看不上狗那玩意,这主要和我的职业“ 兽医”有关。“阅狗无数”嘛。但也不全是,我烦它的原因还嫌它没思想,谁舍给它块肥肉就会摇尾甚至更迭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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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高了吧?讽刺挖苦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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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各位的阅读和回帖。 我并不反对别人养狗、爱狗。但爱狗的人通过暴力去救狗,阻断交通,严重侵犯了别人的权利,这就大不应该了。非但如此,那些人还以美国人的爱狗当做他们救狗的依据,这就十分滑稽了。更为可气的是他们还有脸大言不惭地在电视上白话。因此写了这篇短文和他们凑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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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王爷不寻常,嘻笑怒骂文中藏,和周树人有一拼。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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