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公告]5、19日~21禁止红字发帖、跟帖

  • 王刚
楼主回复
  • 阅读:1681
  • 回复:4
  • 发表于:2008/5/19 14:39:59
  • 来自:辽宁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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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国家号召,向汶川地震遇难者默哀,5、19~21日禁止用红字发帖、跟帖。已经用红字发帖、跟帖的,请自己立即改过来。
  
  • *月亮*
  • 发表于:2008/5/19 14:55:04
  • 来自:辽宁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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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桃
  • 发表于:2008/5/19 14:58:21
  • 来自:上海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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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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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彬
  • 发表于:2008/5/19 17:52:33
  • 来自:辽宁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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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改下网站的主题.别的网站图片都是黑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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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彬
  • 发表于:2008/5/19 17:53:05
  • 来自:辽宁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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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我们应该改下网站的主题.别的网站图片都是黑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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